湖南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下调 每立方降0.7元


张蓉蓉

    

    
   
  11 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决定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每立方米降低0.7元),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据通知公布的各省(区、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表,此次调价后,湖南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将从266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降至196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
  通知还决定,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下浮不限。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最高可上浮20%。
  湖南省发改委表示,今年以来湖南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加上这次共计调整了两次,一次是今年4月1日,从310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降至266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此次再次下调至196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对用户来说利好消息不断。
  国家发改委方面透露,下一步除了会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之外,还要求各地及时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并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完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未来还将根据国内外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出处〕 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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