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孙姓读者近日来电询问:请问家庭农场向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回复: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凡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以单个农户家庭组建,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家庭农场,均可向信用社申请家庭农场贷款。家庭农场贷款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已取得环保、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 2、家庭农场主具备一定的素质水平,包括文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或从事经验; 3、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技能劳动力,经营者受过一定的技能培训;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有稳定的技术支撑; 4、家庭农场主及其主要成员讲求诚信,无不良嗜好和不良信用记录; 5、生产经营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信用社信贷支持范畴,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6、能够向信用社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 7、在信用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注:读者可登录湖南农业信息网(www.hnagri.gov.cn)进行查询。
〔出处〕 摘自《湖南科技报》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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