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解读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新政


本刊

    

    

  新年伊始,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发布,着重规定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具体举措和保障机制。2月18日,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就这一意见作了详细解读。
  免费开放今明两年"两步走"——杨志今表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实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提高设施利用率,健全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从而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杨志今说,根据意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分为两步走: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不断提升,并形成两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健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提供。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办证存包等基本项目免费——杨志今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具体来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略):
  另外,免费开放范围还包括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推进免费开放,是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提供高效、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来,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杨志今说。
  公共文化设施不许拍卖租赁——杨志今说,意见对出租公共文化设施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维护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
  根据意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原有部分收费项目被取消。如取消美术馆门票收费,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自修室使用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存包费,限期取消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展览收费。这一意见还降低了非基本服务收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如公共图书馆深度参考咨询服务(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者进行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赔偿性收费和文化馆的艺术培训服务等,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意见还指出,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杨志今表示,我们要努力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好,实施好,保证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这将是今后一个阶段文化部、财政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举措。
  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电视电话会议上, 财政部表示,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一是要明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益性单位性质,切实加强财政经费保障;明确支出责任,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将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补助,中、西部地区负担比例分别为50%和80%,东部地区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自行解决,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据悉,免费开放工作所涉及的公共文化机构包括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此次推进免费开放的美术馆不包括院校美术馆等其他部门管理的美术馆和民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不包括学校图书馆、企业图书馆以及各类专业图书馆等其他部门管理的图书馆。
  (来源:本刊根据2月23日人民网-文化频道“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解读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新政”和2月19日光明日报“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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