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学子上大学请走“绿色通道”


    

    
   
临近9月,一大批高考中榜者将陆陆续续地走进大学校门。日前,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通过媒体提醒今年考入大学的新生:如果你们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无法筹措到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请不要着急,更没必要悲观或动摇上大学的信心。要立即查询一下国家的有关规定,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到被录取的高校去,学校一定会帮助你解决困难,一定会支持你完成学业。 
  张保庆称,国家完全有能力让每一名中榜学生上大学。自1987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这种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奖、贷、助、补、减”5个方面,即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 
        通道之一:拿奖学金 
  我国自1987年开始在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目前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3大类型共6种。 一是本专科奖学金,有3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最高为每人每年350元。专业奖学金是为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每人每年500元到700元。定向奖学金是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设立的,每人每年400元到500元。 
  二是研究生奖学金,有2种: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三是国家奖学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为一等,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为二等,每人每年4000元。 
        通道之二:申请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应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学生。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 
  此外,助学贷款还有学生所在学校为学生贷款和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开办的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两种。学生贷款好处是无息,国家助学贷款财政给予50%贴息。一般商贷需要担保,按法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在2000元至20000元之间。 
        通道之三: 勤工助学 
  据了解,学校按国家规定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的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也可适当提高。高等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为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企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的岗位。学校应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发放学生的劳动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和拖欠劳动报酬。 
        通道之四:困难补助 
  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 
        通道之五:减免学费 
  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应酌情减免学费。

〔出处〕 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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