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年鉴和地方志的编纂区别


汪丽菁

    

    
   

2006 年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的一种,所以年鉴与地方志书有许多共同之处,特别是一定要做到记载内容客观,要素完整,起到存史资政的作用。年鉴是修志的基础资料,是为周期性续志做准备的。但同时,年鉴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它有其独特性,不能完全等同于地方志,与地方志在许多方面都是有一定区别的。从两者的定位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其不同:年鉴是以年度为限所记述的资料性文献,它是为社会各界各单位部门相互了解相互沟通创造平台,为当界领导提供科学翔实准确的资料,为其决策提供坚实依据,为社会事业发展经济提高创造有力条件的工具书,有称为政府公报。而地方志是记述一个周期(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为 20 年)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并担负着存史资治教化作用的重要地方历史资料文献。因为其定义不同,所以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在内容侧重记述方式内容时限时效性等方面都有相同,不能相互替代。两者各有其特点,有其各自的独特作用。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相互补充,相得益彰。2005 年出版的中国现代方志学对二者之间关系作了精辟的阐述:有志而无鉴,缺乏近期的资料积累;有鉴而无志,则缺乏对一段时间长河资料的提炼和升华。不论是年鉴代替地方志说,还是方志年鉴化的主张都是极端错误的。在具体编纂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其以下五大区别:


首先,年鉴与地方志的体例不同。年鉴一般采用条目体,一事一条;而地方志除了少数地方外,大多采用章节体,由篇章节目构成。原因是地方志由于记述的事物时间概念较长记述范围较广,往往需要理清脉络,特别是每件事物既要有一个个点的材料,更要求有面上的情况反映,要做到点面结合。例如写教育,不能只有孤立的某个或某几个学校情况介绍,一定要有总的变化情况,有总学校数师生数,以反映其发展变化。如果采用条目体,就容易造成只看到点,就是一个个独立的事物,而看不到事物整个历史发展的脉络。而年鉴因为记述的事物只需反映一年的情况,相对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层次,所以采用条目体反而会显得更清晰更醒目,对于当年的大事要事特事也可以记述的更全面更到位更突出。


其次,年鉴与地方志的纲目设置不同。地方志的纲目设置是严格按照行业分类来设置的,按照区域环境基础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这一基本规范分块记录。对一些单位涉及多方面的,原则上根据其不同方面严格区分。比如科协工作,一方面它是一个社会团体,另一方面它承担了科普宣传工作,按照分类,应该在政治文化两个不同的大类相关篇目下纂写各自的材料。作为年鉴则可打破这一记述思路,因为一年的资料内容不是太多,考虑读者阅读习惯和查找方便,事物不太复杂的完全可以按照部门来定纲目,内容可相对集中的体现在一个篇目中。刚才所提到的科协的内容就可以全部写在科技篇中。为突出一个地方的年度重点,年鉴可以就某些反映时代特点地域特色的东西设置特色篇目并适当予以提前,以达到重点突出的效果。更因为年鉴是为当界领导提供资料的,所以政治类篇目一般都提到经济类篇目之前,甚至在基础建设类篇目之前,以突出当地党委政府一年的工作实绩。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资料,还可在所有篇目之首增设特载篇最末设置专文篇等。相对地方志,年鉴纲目设置更具灵活性。


再次,年鉴与地方志的写作方法不同。地方志的写法必须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写,不得倒叙和插叙。而年鉴虽然一般也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但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倒叙的。比如说一个工程完工一个项目获奖,为了突出其事件性,可以先讲最新的最重要的,将其何时完工或何时获奖的交代完后,再来回顾其整个工程的前后经过或项目的先后历程。大家也许会问为什么?其实就这点来讲,年鉴与报刊的性质有共通性,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本年刊,因为是第二年出前一年的,所以具有一定的新闻性。既然是新闻,就要突出新闻点。那么必要的倒插叙也就顺理成章了。甚至于许多条目标题也不能太平铺直叙,要注重有点睛之笔。


第四,年鉴与地方志的写作要素不同。大家都知道,年鉴的基本要素是六要素,具体说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方面,特别是其中的原因,这是地方志所没有的。说白了,就是这件事是为什么发生的,要交代其背景资料,有些还要写出其所处的地位,做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结果也要写出其对当地甚至对全国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年鉴的功用是为当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更是为后人研究这段历史起资料积累作用的,把背景交代清楚可以更有利于后人来研究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而地方志讲究的却是只述事实不加评论。俗话说的好,历史是由后人评说的,好和坏当代人记志书时只能以具体数据和事实来让读者予以品味,而不能直接加以盖棺定论。所以地方志是没有事件的起因描述的,一般也是不做太多比较的。这是年鉴和地方志最大的区别所在。


第五,年鉴与地方志对人物的收录标准不同。年鉴作为辞书体,为供人们现时查检的需要,要求只要是当年度的著名人物,不管其生死都要收录在册,即生要立传。所以一般年鉴都设置有新闻人物和先进个人的栏目,除先进人物另外还会开设先进集体栏目;而地方志为志体,一直采用的是生不立传的体例。对去世人物才设人物传,新方志中也有少数地方对在职人物设人物简介,但即使设置有人物简介也只做简历介绍,只记何时获何称号,不可展开描述为何获此称号。


综上所述,我们在编纂年鉴和地方志时要注意其不同之处,在编纂年鉴的时候一定要防止把年鉴完全当成地方志来编,让年鉴变得枯燥乏味。这是一些编过地方志的同志最容易走的误区。反过来,也不能一味的夸大其与地方志的不同,完全抛开方志的要求编年鉴,千万要记住地方志所要的资料需要年鉴来留存,不能记到哪是哪,有则写,没有就不去挖掘,造成为编年鉴而编年鉴,一味的追求所谓的创新,只图好看吸引眼球,这是未从事过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常犯的毛病,更要注意加以避免。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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