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的银行


饶丽

    

    
   

    1912年(民国元年),湖南光复伊始,1909年(清宣统元年)成立的大清银行长沙分行被停业整顿,湖南都督谭延闿将清末官办钱庄"湖南官钱局"改组为湖南银行。湖南银行原有资本银53万两,后由历年余利项上加拨27万两,共80万两。由于政费军馆开支剧增,原湖南官钱局票币不敷使用,遂赶印湖南银行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银两票面额分一两、五两2种,俗称纸银;银元票为伍圆票一种,俗称纸洋;铜元票有当十文等6种,俗称台票或票钱。各票背面所印谭延闿签署的告示称:"各局所州县如有藉辞不收,或留难折扣,准该商民控告,一经本都督查实,定立即严行处分。"湖南银行还代理财政金库,经营存款、放款和汇兑,并附设湖南储蓄银行。
    民初还有官商合办的湖南实业银行和宝兴矿业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分别于1913年和1915年在长沙设立分支机构。到1916年银行达28家,金融市场初步形成。


 
 
上一条:1912年(民国元年)湖南银行伍圆银元票
下一条:1876年宁乡黄材四知堂木刻钱票 

〔出处〕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3年09月30日10时41分 星辰在线


<<上一记录 下载显示的记录 打印显示的记录 推荐给你的朋友 下一记录>>

 

 湘ICP备000012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