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八类产权入市


    

    
   
       据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1月23日6版,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形式、运行、监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指出现阶段八类产权可入场交易,即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知识类产权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和产业项目招商转让等其他品种。这八类产权的入市交易,有望让农村“沉睡的资产”苏醒,极大地增加农村经济活力。


〔出处〕 摘自《山西果树》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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