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农药还能使用吗?


    

    
   
农药大多数是化学物质,也有一些是生物活体。它们容易受光、热、湿度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使原有的性能发生变化,造成变质失效。农药包装上的保质期一般都是2年,有的个别品种是3年。原则上超过保质期的药剂就不能再使用了。
但是农药的保质期和农药的失效并不是完全划等号的。当药剂已经达到保质期年限,但是从外观上看,如果药剂没有出现分层、沉淀、结晶或结块、包装鼓胀等现象,说明药效还没有发生大量变质,只是经过长时期的存放,药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会有一定的下降。对于这些药剂的使用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不能随意加大药量使用。
农民朋友购买农药时,若是经销商明确告之是过期农药,并廉价销售,经销商应提供其经营过期农药有效成分含量的《检验报告》,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同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否则是不允许销售的。
农户用药前要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期限未到,要严格按说明用量使用;期限已过,要根据其药效情况适当增加用量。因有的农药一旦过期,药效就随之大减;有的农药虽过期,但药效仍保持基本不变。因此,在使用过期农药时,首次使用量一定要按说明用量喷药,使用后3~5天观察其杀病虫效果。如效果不明显,说明需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量;如二次喷后效果还不明显,就需要换农药或交替使用农药;如使用效果明显,说明药效仍保持着,就按说明用量继续使用。要根据作物生长阶段掌握用量。尤其处在苗期阶段的作物,叶面积小,用药量也要相应减少,但喷洒农药仍要按说明用量比例配兑。而其他阶段,如是过期农药可适量增加其用药量。
对于已经发生变质失效的药剂,即使没有过保质期,也不能再继续使用。因为这些变质农药很可能会对作物产生严重的药害,或者增加药剂的毒性造成人畜中毒。此外,农户家中剩余的农药过了保质期或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有效农药的,建议最好不要使用,以防造成药害。


〔出处〕 摘自《湖南科技报》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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