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关系


李玉平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舶来品,我国现代形式的年鉴是伴随着近代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西学的输入而传入的。清同治三年出版的海关中外贸易年刊,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年鉴性质的工具书。但年鉴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国的发展十分缓慢,直至世纪。年代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大规模编修地方志书的兴起,才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拓展,目前已成为出版物中新兴的、重要的、壮观的一种文献资料和文化形态。


地方志资料年报,简称年报,按字面理解,是指按年度报送的地方志资料,是征集地方志资料的一种方式。这里的地方志,仅指地方志书,不包括地方综合年鉴。因为地方综合年鉴辟有专门的资料征集渠道。年报是地方志领域的新生事物,年由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首创,并在全市范围施行。截至年月,广州市属个区县级市已建立自己的年报制度。年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年底至(年初,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相继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和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年报制度在全省修志机构全面推行。而除广东省外,青岛、哈尔滨、北京、南京等市以及广西、山东、甘肃、贵州、新疆等省(区)也建立了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年报已成地方志领域值得关注的普遍现象。


年鉴与年报仅一字之差,因同属地方志领域,在报送内容、形式,组织方式上存在很多交叉之处,所以经常成为比较的对象,其关系甚至成为困惑业务人员的一个工作难点。但由于年报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关于两者比较的文章并不多,仅见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资料年报比较研究地方志资料年报与综合性年鉴的对比分析年鉴为地方志资料年报积累资料浅议三篇。笔者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同时开展田野调查,广泛收集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综合年鉴供稿单位(以下简称供稿单位)、地方志资料年报承报单位(以下简称承报单位)对两者关系的看法。经过分析这些观点,笔者发现其中存在一些误解。本文即从这几种误解说起,并试着分析两者的异同。


一、关于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地方综合年鉴关系的几种误解


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资料年报具体工作,主要涉及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综合年鉴供稿单位、地方志资料年报承报单位三个部门。笔者根据其是否从事年鉴或年报工作,将相关人员划分为(六类,类: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年鉴不负责年报的人员,)类: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年报不负责年鉴的人员,类:地方志工作机构既负责年鉴又负责年报的人员,类:仅负责年鉴供稿不负责年报报送的人员,,类:仅负责年报报送不负责年鉴供稿的人员,(类:既负责年鉴供稿又负责年报报送的人员。


ABC三类是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三类是供稿单位或承报单位人员。笔者通过选取以上人员进行调查发现,他们在对待年鉴与年报的关系上,存在三种误解。而这三种误解反映了年鉴与年报之间的博弈,具有代表性。


这种误解否定地方志资料年报,认为地方综合年鉴可以取代地方志资料年报作为志书资料收集的渠道。持这种观点的常见于类和类人员,两者都认为年报等同于年鉴,并且由于工作繁重而拒绝多一项工作。类人员没有实际接触过年报工作,望文生义,按照字面意思简单判断是不科学的。类人员同时从事年鉴和年报工作,其观点在工作中的表现之一是:利用每年收集到的年鉴资料编写年报。不难看出,类人员仅将年报工作当成一项任务,为编年报而编年报,完全违背年报设置的初衷是为地方志征集资料。因为如果仅通过年鉴就能征集到地方志资料,那就无须再开辟地方志资料年报了。而关于年鉴是否完全可以担当修志的资料积累则是一个有过争议的问题。早在民国时候,就有观点认为年鉴可以作为修志的资料长编,如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一书中以城固县为例,指出城固年鉴是编修县志资料的长编,说有此]长编),即县志之基已奠,只须益以沿革考证,而损其繁称琐录而已。年鉴之用,仍须存于方志之中,规制既陈,续修亦易,且可逐年添附,无烦重举也。瞿宣颖也将地方综合年鉴视为志书的资料长编。但经过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多年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实践后,目前方志界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多,转而认为地方综合年鉴是搜集积累地方志资料的重要的、较好的载体,但它并非能完全代替其他搜集资料的方法和手段,如工作日记、资料长编、档案材料、各种图照及口碑资料等,它们在原始性、具体性、直接性、形象性等方面是年鉴资料不能完全替代的。年鉴资料缺乏完整性、连续性、广泛性,不能为第二轮修志提供全方位的可用资料,如果志书使用了这些资料,就会影响到志书质量等等。并担心年鉴为适应为志书搜集资料的需要,将条目分为一级条目二级条目等以接近志书的章节目体后,综合年鉴性质会发生改变,提出忌年鉴方志化。从中分析出:第一,年鉴不是志书的年度资料长编,年鉴资料不足以编志书。第二,年鉴如果附加志书资料长编的功能,会造成年鉴志书化;而仅以年鉴为基础编纂志书,也容易出现志书年鉴化,影响两者质量。第三,由第一、第二点推导,既然地方综合年鉴不能充当地方志书的资料长编,地方志书就需要开辟专有的资料征集渠道。所以年报不等同于年鉴,年鉴取代年报说不可取。


这种误解极力夸大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差别,认为两者像两条水平线,可以并存,但不能交叉,且厚此薄彼。持这种观点的人常见于类和类人员。类人员表现为厚年鉴薄年报。理由是年鉴是公开出版物,编辑水平高、有索引,可供查阅;而年报是资料,验收后仅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内部保存。年鉴需要当年(月出版,而年报)月底才开始验收,担心报送单位混淆两者关系,拖延年鉴稿的报送,所以力图划清两者界限。类人员表现为重年报轻年鉴。理由是地方综合年鉴是年度工具书,注重的是新、奇、特的事物;而地方志书是中国独有的、优秀的传统文化,综合性、深度性更强,存史、资政、育人的功用更大,作为地方志书资料积累的年报,其要求相应也更高,所以不能与年鉴混为一谈。笔者认为类人员在比较中偷换了概念,用出版后的地方综合年鉴置换了供稿单位报送的地方综合年鉴稿。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作为公开出版物,是同一层面的比较对象。地方志资料年报作为地方志书的积累资料,应该与地方综合年鉴的资料、地方综合年鉴稿比较,两者才具可比性。类人员和类人员都夸大了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异质性,忽略了其同质性。虽然两者起源不同,但都具有行政区域同一性、体裁多元性、记述客观性、编纂连续性、出版权威性等共性,尤其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两者同属地方志概念范畴,工作组织方式也愈加趋同,作为其资料储备的地方综合年鉴稿和地方志资料年报也必然具备这些特征。夸大两者的差别并不利于地方志事业的长远发展。


这种误解认为地方志资料年报已经包含地方综合年鉴稿,地方志资料年报可以取代地方综合年鉴稿,承报单位或供稿单位仅需报送地方志资料年报即可。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类人员,理由是地方综合年鉴稿是地方志资料年报的附录资料,前者已包含在后者中,无需重复报送;且承报单位或供稿单位分设两批人员负责年报和年鉴工作有点浪费人员;如果两批人分属不同部门,年报要取得年鉴稿作为附录资料报送,比较麻烦,不利于年报工作。类人员还考虑到年鉴出版的紧迫性,提出将年报的报送时间提前至年鉴稿的报送时间$月底。笔者认为,年报内容具有深度性、综合性,尤其要与上年度或前几年进行比较,以便勾勒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脉络,如果为了年鉴的按时出版,将其报送时间提前,可能会影响年报的质量。且年鉴稿和年报在体例、内容上存在差别,将年鉴稿隐含在年报中,成为其附属的一部分,容易抹杀年鉴的独立性,不利于年鉴的长远发展。以上三种误解虽然着眼点不一样,强调的重点不一样,但均突出了年鉴和年报的差别,忽略了其共性。要正确认识两者关系,应该先分析两者的异同。


二、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异同


经过分析以上年鉴年报并行说可知,地方志资料年报应该和地方综合年鉴稿比较,两者才有可比性。年报和年鉴稿分别作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资料基础,在比较过程中,自然会折射出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的差别,但又不完全相同。笔者以全面实施的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广州年鉴工作为例,从文本和工作方式上,比较两者的异同。


相同点。年报与年鉴稿都具有地域性、资料性、客观性、年度性和综合性


一是地域性。两者都以特定行政区域为记述空间范围。凡本行政区域的事物都应记述,不能越界而书,也不应界内不载。地域性在文本的突出表现是地域特色。即年报和年鉴稿在记述地理位置、地情气候、资源物产、民情风俗等常规性内容时,要注意挖掘地方特色。而本行政区域特有的或比较突出的事物,更应重点记载。


二是资料性。资料性是两者共有的基本属性,承载着两者质量的优劣和功用的大小。承报单位和供稿单位在搜集资料时,都要尽可能的占有资料,并对各类资料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三是客观性。这是由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的编纂要求决定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要求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第三十二条年鉴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文风要朴实,记述要流畅。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八条要求述而不论;第二十六条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毋庸置疑,作为两者资料基础的年鉴稿和年报,其编纂也必然坚持客观性原则。


四是年度性。两者都以年为单位,时间维度为、月、日至、月-、日。年度性同时蕴含着连续性,年报与年鉴稿都是连年编纂的,需挖掘年度性、新鲜的资料,反映新变化、新进展、新问题,也要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乃至消亡的整个脉络,做到纵不断主线。


五是综合性。也称广泛性。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涉及百科各业,内容广泛,被称为地方百科全书和年度百科全书。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门类愈来愈多,地方志的广泛性和综合性更加明显。作为资料基础的年报与年鉴稿涉及的内容也会更广泛,其内容会远远超过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


不同点,年报与年鉴稿在体例、内容构成和选材标准上存在着较大差别。


一是体例不同。年鉴稿是条目体。编写过程中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篇目、分目、条目为框架结构主体,基本表现形式是条目。条目是基本寻检单元和相对独立的信息主题。凡要素具备,独立完整,即可成条目。每个条目是一个独立的信息载体,是组成年鉴稿的细胞。地方志资料年报是章节体。采用分类法,即按学科性质和体系,归总书中所述事实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系统性,反映出各个门类之间上下领属,前后排列等的逻辑关系。


二是内容构成不同。每个承报单位的年报都包括主体资料、大事记资料、图片资料、附录资料、人物资料、专题资料六项,其中前四项为必报资料,后两项为选报资料,六项资料之间互相佐证,互为补充,形成一份完整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年鉴稿要求供稿单位按照既定的框架体例提供资料,但内容构成上不作统一要求。大部分供稿单位主要撰写本单位的职能工作、所在行业(事业)的业务发展情况、特点及成效(成果),类似于年报的主体资料,并同时提供随文图片资料。小部分单位则提供大事记、人物、专题、附录。如市档案局提供大事记;市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等提供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和文献法规篇目作附录;相关单位提供专题。


三是选材标准不同。年鉴稿与年报虽然都有主体(年鉴称为百科)、大事记、人物、专题、图片、附录。但入选的标准和记述的角度并不相同。第一,主体资料方面。根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第十四条年鉴主要辑录年度性资料,一般不上溯下延。所以年鉴稿撰写的条目都是微观的、直指性的,一时一事,只记录当年的发展状况,不用关注系统性和连贯性。而年报作为地方志书的资料积累,需要提供全面、系统的资料,记述事物发端、发展的过程与现状。在记述跨年度事件时,除详细记载该年度的发展情况外,还应进行追溯,尤其要与上年度作对比,详细勾勒出事物进展的整个过程,并介绍背景及原因,通过其过程揭示出事物内在联系与规律。第二,专题资料方面。年鉴稿的专题由编辑部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当年发生的、具有全局性的、有重大影响和重要意义的事物,然后安排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撰写。年报的专题资料是记载承报单位所在行业(事业)发生的重大事项发展变化过程及其结果、影响的详细资料。很显然,年报专题资料记述的范围要广得多,是作为主体资料的补充。近几年,年报还结合广州市地方志办每年举办的入选广州市地方志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大事作为专题,指定相关单位报送,这部分专题可能跟年鉴稿的专题有交叉。第三,人物资料方面。年报入选标准宽,除年鉴稿涉及的人物外,还包括影响重大的受党纪国法惩处的人物。且在篇幅和记述深度上不一样,年鉴篇幅为(字;年报的人物传为字,人物录为、(字。年报人物资料除需姓名、性别、学历、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外,还需重点要介绍主要事迹、主要成果、曾获荣誉、社会评价等。第四,附录资料方面。年鉴稿仅设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和文献法规,而年报的附录资料非常广,包括本行业(事业)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资料,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重要会议纪要、专题汇报材料、调研报告、报刊资料、人物事迹材料,以及各类统计资料等;正式与非正式出版的反映本行业(事业)发展情况的书籍、期刊、简报、宣传册等;反映本行业(事业)发展情况的音像制品。年鉴稿就是年报附录资料的一部分,这也是存在年报取代年鉴说的原因之一。


相同点,年报与年鉴稿的工作模式都是官修性质的,即由当地政府主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年报与年鉴稿都采取广泛征稿的形式,向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中直、省直驻本地机构征稿;年报与年鉴稿在报地方志工作部门前,都需要承报单位或者供稿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年报与年鉴稿的工作流程也基本一致,都包括部署任务、组织培训、审查验收、进度通报、发放经费等程序。


不同点,一是时间节点不一样。部署任务的时间不一样。年鉴稿编纂会议一般为上年年末召开,会上布置编纂任务和提出编纂要求;年报工作任务当年第一季度下达,并要求承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调整编写提纲,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组织培训的时间不一样。年鉴培训与年鉴编纂会议合二为一,时间为上年年末;年报培训一般为当年(月份。交稿时间不一样。年鉴稿截稿时间为$月、日(社会经济统计资料截稿时间为月)日),年报要求,月底前完成编写任务。进度通报时间不一样。年鉴稿没有统一的进度通报时间,而年报每年-月底进行进度通报。


二是验收程序不同。年鉴稿报送时,要求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录入文稿及图片的光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文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年鉴责任编辑收到年鉴稿件后,进行编辑加工和复审,排出校对稿,退供稿单位核校。供稿单位收到校对稿(个工作日内,将校对稿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年鉴稿的验收即完成。年报验收的整个流程是:年报在报地方志工作机构验收前,承报单位原则上应组织召开会议对年报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编写人员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填写地方志资料年报审查验收表,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验收。年报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送审稿送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未通过验收的送审稿,承报单位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意见,认真组织修改,在)个工作日内再次送审;如有不同意见,应作出书面说明。


三是经费补助不同。年鉴稿以稿费的形式,由年鉴编辑部发给每位作者。年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属于当地财政预算单位的,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统一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向地方志工作机构核拨,再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向有关单位发放。年报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是涉及人员不一样,指导部门不一样。广州年鉴由年鉴处负责,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由编纂处和业务指导处负责。基层单位不一样。广州年鉴有供稿单位多家,包含省教育厅、中科院广州分院、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承报单位、家,包含立白集团、华新集团等。家民营企业和广州市软件行业协会、家具行业协会等家行业协会。


三、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志资料年报整合


经过分析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异同,可以得出两者同中有异,不存在以此代彼或以彼代此的问题,它们发展的趋向不可偏废、协调发展,相得益彰。而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整合。整合是指把一些零散的东西通过某种方式而彼此衔接,从而实现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资料年报的合理整合,能让分力变合力,使地方志工作形成一个有价值、有效率的整体。


整合的可能性。年报和年鉴稿在文本和工作方式上的的趋同性,是两者整合的业务基础。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以后,年鉴工作划归地方志工作部门管理,年鉴和年报同属地方志工作领域,又为两者整合奠定了组织基础。整合的必然性。随着越来越多的市、区、县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由于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少,年鉴人员必然要同时负责年报工作,一人既负责年鉴又负责年报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整合。而在实践中,这种整合的力度会更大,如广州市荔湾区地方办提出了一报两用,通过征集年鉴稿,编辑出版当年年鉴并编写年报;年调整为以年报为主,同时利用年报编辑年鉴。从化市改进年报模板,专设年鉴条目等等。


一是人员的整合。第一,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整合。对于人员较少、需要同时负责年鉴和年报工作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可尽量安排同一工作人员负责相同或相同部类的年鉴供稿和年报承报单位,既便于平时的沟通联系,也更利于熟悉年鉴供稿单位或年报承报单位的情况,逐渐成为这一领域的业务专家。二是年鉴供稿单位和年报承报单位人员的整合。目前不少单位分设两批人员,负责年鉴和年报工作。据调查,各单位由同一批人员负责年鉴稿和和年报工作的,效率更高,质量更好。所以,可考虑将供稿单位或承报单位的年鉴或年报编委会整合成年鉴年报编委会,集中相关领导、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人员,组建一支由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编写人员和资料员队伍组成的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的年鉴年报队伍。


二是工作的整合。对于既要负责年鉴稿,又要负责年报工作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将业务工作尽量整合。第一,网络的整合。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作为记录一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资料性文献,资料渠道具有相似性,可将现有年鉴稿和年报的网络整合起来,如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可将高等院校纳入网络,广州年鉴可将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纳入,使年鉴稿和年报网络更好地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二是启动工作整合。可将地方综合年鉴稿的工作会议与地方志资料年报部署通知整合起来,时间提前,以地方综合年鉴工作会议时间为准。通过一次会议,启动两项工作。三是培训工作整合。为节省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将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资料年报培训整合,并专门设置课程讲述两者异同。四是进度通报的整合。将年鉴稿和年报的进度通报统一起来,形成规范的制度,共同推进年鉴稿与年报的编写、报送工作。


此外,地方志工作机构不必泥于现有的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或年报工作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在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将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资料年报整合起来。整合不是简单的叠加,必须注意几个要点。一是不能破坏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志资料年报的独立性。在探索两者的整合实践中,必须始终保持两者的独立性。明确两者设置的目的分别是为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征集资料,不能以此代彼,也不能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二是需要培养一支既熟悉年鉴又熟悉年报的业务人员队伍。地方志书编写人员由于长期只接触志书的编修工作,对年鉴非常陌生;而年鉴工作人员埋头于年鉴编辑,对地方志书很不熟悉。地方综合年鉴稿与地方资料年报的整合,首先需要一支既熟悉年鉴又熟悉年报的业务队伍。要通过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培养这支综合性队伍,通过他们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探索,不断创新,推进年报与年鉴稿工作共同发展,从而促进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总体质量提升,推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出处〕 广西地方志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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