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把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合作社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有关部门根据年报公示信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和配套服务,对没有按时报送信息或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
〔出处〕 摘自《农村新技术》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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