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保障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


    

    
   

   2021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公布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等三个全面,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性质特点


《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将政策经过法定程序转化而来的法律,政策性强、指导性为主、法律刚性不足是这部法律的主要特点,作为一部典型的促进法,其前瞻性、系统性、民本性是完全符合期待和值得肯定的。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后,更具有稳定性,确保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推动乡村振兴。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角色定位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振兴”着重激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内部活力,让其实现自我驱动自主发展,党委、政府、工商企业等在乡村振兴中起重要推动作用,《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各方角色做了非常精准的定位。这部法律的重心在于“促进”,定位将乡村振兴事业推动前进。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结构


《乡村振兴促进法》共设十章七十四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制度规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立法目的及遵循的立法原则;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以五大振兴为主要内容,明确乡村振兴要着重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等方面来推动,通过立法形式将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地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确定下来;第七章以城乡融合为主要内容,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第八章以扶持措施为主要内容,解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第九章以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方面的责任;第十章为附则。


四、《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我国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五、《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特色及亮点


《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特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等。尤其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出处〕 《杨文:法律如何助力乡村振兴》中国乡村发现2021年5月24日;《权威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潇湘晨报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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