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土地政策发生了六大变化


    

    
   
      变化一:闲置土地面临回收。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如今日益严重,有的是因为当地农民进城打工或者在城市购房,也有的是农业经营者毁约弃耕后抛荒;被闲置的土地包括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类型,严重浪费了农村的土地资源。鉴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整体态势,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家对于这些现象显然不会坐视不管。根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属于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2017年,国家将更严格地对待抛荒问题,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建设用地抛荒多年的,也将由村集体回收并重新进行分配。
        变化二:二轮承包新期限将出台。第二轮承包期最晚将在2028到期,很多规模经营者在土地流转时都会特别关心土地承包期的问题,到期后的土地究竟怎么处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二轮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延包办法,以及新的承包期限等方案的制定正在有序进行中。从目前的态势来看,由于国家近几年的政策都是在逐步盘活农村土地,包括三权分置、两权抵押贷款等,可以预见新一轮的土地改革的方向肯定是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
        变化三:农村建房审批更严格。在我国不少农村地区都有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实际上这些都属于违法乱建行为,只是很多时候执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2017年,农村建房审批会更加严格,对于违法占用耕地、超量多占等情况,一律不予批准。对于没有获得批准就建房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拆毁。
        变化四:宅基地改革加速。目前我国农村的宅基地尚不能自由流转,但有偿退出机制已经开始在全国不少地区试行,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发农家乐项目目前也得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肯定和鼓励。根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试点都已经在探索过程中。
        变化五:自行开荒的土地不能确权。根据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农民自主开荒的土地无法得到确权,这也意味着这类土地将无法获得补贴,并且依然归属于村集体,农民可以暂时耕种,但今后一旦有新的政府规划,自行开荒的土地将被无偿上交。
        变化六:土地红利向可持续利用倾斜。绿色生态可循环的农业项目是近几年来国家重点鼓励的方向,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对环境、土质均造成影响,不符合未来农业发展方向。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高质量的土地和人均用地都较为吃紧,可以预见土地红利也势必会向可持续有效利用的土地倾斜。


〔出处〕 下载自《土地论坛》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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