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似对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农业部决定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征求意见如下。
       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农药登记。将溴甲烷、氯化苦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
       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甘蔗、中草药材等作物。


〔出处〕 摘自《今日农药》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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