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第一楼”被开罚单 开发方与11-3大火有关


江风 周小华

    

    
   

昨日,号称“湘南第一高楼”的永兴阁商住楼被衡阳市建工局认定为严重违法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


  据了解,永兴阁高33层,坐落在衡阳市最繁华的解放路上,它是衡阳“11.3”大火中负有责任的永兴集团董事长李文革在衡阳开发的第9个项目,号称“湘南第一高楼”。衡阳市建工局的通报指出,由永兴集团开发建设的永兴阁商住楼工程,主楼面积43513平方米,现  
浇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06米。该工程未按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造成工程严重超规划规定的高度,且少报多建和未竣工验收备案就擅自交付使用,属于违法建设工程项目。鉴于此,衡阳市建工局开出罚单: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衡阳市一建公司经理罗民伟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拟对项目经理胡铁夫由一级项目经理资质降为二级;拟对承担监理的衡阳市雁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郑顺天,停止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一年。


  另据了解,和永兴阁一起被通报批评的还有叠丰大厦等10起违法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2003年度不良行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出处〕 http://www.sina.com.cn


<<上一记录 下载显示的记录 打印显示的记录 推荐给你的朋友 下一记录>>

 

 湘ICP备000012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