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为民”精神推动反腐工作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联系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郑培民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将“为民书记”的“为民”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推动我省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成为大家共同的心声。 


  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检察干警代表国家执法、代表人民执法,因此,在依法履行职责时,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首先,自己要当个守法的公民,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其次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活动特别是腐败犯罪活动。第三,要强化法律监督,保证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素斌强调,腐败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问题,学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具体到当前的检察工作就是要执法为民,办案为民,依法行使检察权,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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