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每人每月最低50元


朱敏

    

    
   
      省政府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最低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出处〕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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