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11月13日,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改革征地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改进占补平衡政策,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五年来,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到2个等级,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各地探索土地整治多样化实施模式,构建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土地整治与多种要素的跨界融合,逐步形成以“土地整治+”为主要方向的新工作格局。
       在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阜庄社区,一个生态型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原本由零散土坑、丘陵、山坡形成的千亩荒地已经变成阡陌纵横的稻田。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教授杨林章表示,“2014年开始,围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目标,把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农田建设相结合,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前后投入3500万元,最终完成这个高标准农田项目”。
       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过程中,得以直接提升的不仅仅是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坚持“有保有压”政策基调下,各地对国家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等支持政策,完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政策,实行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五年来,全国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近1500万亩,其中交通和水利用地占75%,批准先行用地34万亩,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落地。全力保民生,对国务院批准用地的106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单独报批、应保尽保。
       曹卫星表示,为了积极适应新动能成长需要,各地同时也在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用地,支持光伏、风力等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实体经济。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征地工作方面,各地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普遍做到3-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围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各试点地区通过探索创新,有效惠及被征地农民群众。
       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曹卫星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出处〕 摘自《经济参考报》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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