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自2014年起,我国连续6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而2020年面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特殊形势,此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范围也有新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要点: 1、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融合,鼓励实体商场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城日用消费品、农贸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研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推动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3、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 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二)申报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择优支持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不含市辖区,属于贫困县的区除外),对工作扎实的贫困县和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地区适度倾斜,并加强对典型县的激励支持。有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有未脱贫县和“三区三州”所在省份申报的贫困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地区申报县总数的1/3。 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要点: 试点目标: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二)试点县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试点县要依托试点参与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财政投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主体”),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推进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运营主体的监管指导,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机制,把更多电商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 2、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 (1)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2)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 3、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 (1)提供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电商服务功能。 (2)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 4、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3)建设县城优质特色农产品大数据。
〔出处〕 摘自《农业农村部: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新华网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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