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十大政策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近日,湖南省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明确了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10大扶持政策,力度罕见。
       一、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最简程序”
      《政策》提出,凡在贫困地区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红线”要求的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均可享受税费、用工、住房等多方面的优惠。
       在市场准入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最简程序”,在规划许可、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方面推行“即来即办”模式,实行审批“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
       二、降低贫困地区农村工业电价,实行城乡同价
       财税支持方面,对稳定吸纳当地劳动力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企业,从投产之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缴主体税种和土地使用税省级部分依法予以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降低企业费用方面,对新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省财政从投产之日起按照年租金30%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补助。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购入省内外低价用电;降低农村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电价,城乡一般工业用电同价。
       三、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可获适当奖励
       《政策》提出,对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处于在审期的,给予适当奖励。企业稳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可获得贷款支持。
       对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给予每个县100万元奖补。对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政策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
       四、支持贫困地区引进500强企业
       《政策》明确,对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批准后可暂缓1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政策》,对新获批或新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贫困地区企业,省财政将给予10万-20万元不等的补助。建立重点展会名录,企业参与名录内的展会所交展位费予以全额补助。


〔出处〕 摘自《湖南日报》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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