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面对敌经济斗争


彭德怀

    

    
   


(一九四二年一月七日)
 


  近来敌寇所实施的“治安强化运动”,中心内容之一即在于对我经济上的榨取。太平洋战争〔1〕爆发后,日寇走入空前困难的危境,为支持其长期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对我物资的榨取,必会较前更为残酷。所以,我们必须及时深刻地认识对敌经济斗争是今后更为严重的任务,要以最大的注意去开展这一工作。 



          一 目前敌寇对我经济统制和掠夺的主要方式是最残酷地实施“配给制度” 



  (一)什么是“配给制度”? 


  1.配给制度的本质。配给制度是根据敌寇“以战养战”的方针制定的,是最野蛮的经济统制,也就是日本三井、三菱株式会社等大工商业的资本家、银行家、军阀官僚对我进行的民族掠夺。掠夺是帝国主义战争的本质,更是野蛮的法西斯侵略的本质。因为“配给制度”的本质是掠夺,所以敌寇实行以后,民族矛盾与民族斗争在敌占区将激烈地迅速地发展起来,将使敌占区中一切苟安、投机以及徘徊分子,排斥到抗日阵营方面来,使其逐渐转向于抗日。这就大大便利于我在敌占区工作的展开,更扩大了我在敌占区的社会基础。 
  但敌人为和缓这种激剧的矛盾,掩盖其掠夺的本质,针对不同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说法。如以强调反共,解释“配给制度”为封锁“匪区”,企图来争取大地主和资产阶级分子;如以“配给制度”是“平抑物价”的鬼话,来缓和贫穷人民的反对;又如以配给制度为“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必经手段”,叫民众“忍痛一时”等,来麻醉知识分子和半知识分子。 
  敌寇这种花言巧语,虽然不能掩盖其掠夺的本质和事实,仍将为人民所识破,但亦应估计到这种欺骗宣传,在某些人群中可能仍有其若干麻醉作用。我们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抓住当时当地铁的事实,用最易为人民所领会的方法去揭破敌寇的“配给制度”,认清“配给制度”是对敌占区人民最残酷的掠夺,是对抗日根据地最严密的封锁。现在各地已经有的各种宣传往往一般化,原因即在于对“配给制度”掠夺的本质认识不足。只有抓住敌人掠夺的具体事实,广泛深入地向人民宣传教育,一经人民深刻的领悟,就会发生一定的反抗力量,来反对敌寇这种野蛮残酷的“配给制度”。 


  2.配给制度的本质为什么是掠夺,这可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①日寇已在各地实行配给组合。组合的办法是按照工商业同等同一性质作标准。一切工厂作坊,不加入配给组合,即不给以原料(因为原料已被敌人统制);一切商店如不加入配给组合,即得不到制成品及其他必要商品。但加入配给组合者,一定要缴纳相当数量的信任金,存于日本银行。每一组合又必须聘请日本顾问;即使组合之董事长如为华人,亦须经由日司令部之批准,实为傀儡。日顾问之权威高于一切。因此,加入组合之资本,失掉一切自由,不惟平时被敌寇所统制,且随时可被加以罪名而没收。 


  ②用军事政治的强力来摧毁中小工业、手工业和商业。具体的表现于大组合统制小组合,也就等于大资本统制小资本。再加以军事政治的暴力,迫使中国资产阶级破产,将其财产、资本转入日寇之三井、三菱株式会社和观光局等财阀、军阀集团手中。这就使中国工商业家迅速破产,敌占区经济完全殖民地化。 


  ③敌占区农村中敌普遍设立公仓,实行粮食配给。农民一年辛苦得来的粮食,送归公仓。每日每人仅能领粮六两至十二两;三岁或六岁以下及五十岁或六十岁以上者,均不能得到粮食的配给(这些具体情形各地不同,大体上是以敌统治程度的强弱如何而规定)。除部分配给人民之食粮外,其剩余大批粮食,敌即无代价的运往平、律或其他地方,供养其士兵或出卖。无论地主或农民的粮食,敌人都是同样的加以掠夺。 


  ④乡村中的一般配给组合,美其名日合作社。主要是统制手工业品,如土布、烧磁器具等等。凡此手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均须廉价售于日寇,而日寇却以高价出售。敌不仅尽量提高制成品的价格,另方面却又极力压低原料农产品的价格,以获得最大的利润。这种统制,真是无微不至的最残酷的掠夺。但有时敌为麻醉人民,吸收农民、手工业者加入合作社,在最初给以某些利益作引诱,以达到其将来更大的掠夺的目的。我们应抓紧具体事实,切实向群众加以说明。 


  (二)日本法西斯“配给制度”在华北实行的困难与矛盾 


  1.由于华北存在有两个对立的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与敌伪傀儡政权,形成敌我互相包围,犬牙交错的对立形势,使日寇无法顺利地推行这一制度。 


  2.由于“配给制度”本身残酷的掠夺性,加深了民族仇恨,使敌占区人民进一步认清敌寇的残酷,而逐渐转向于抗日阵营。伪军、伪组织中必然与日寇存在或大或小的矛盾,在执行“配给制度”时,很难与日寇完全一致,可能产生若干裂痕与阳奉阴违的现象。我们应从多方面去发现,机动地充分地利用这些机会去开展工作,抵制敌寇“配给制度”阴谋的实现。 


  3.由于敌人基本上是占据城市、铁路、公路等点线地区,虽有生产的技术与工具,但严重缺乏原料,故有极大困难,且难持久。虽然日寇在南洋取得暂时的局部的军事胜利,掠夺了某些原料,运输仍严重困难。而我则占据广大乡村,拥有丰富的原料,虽然缺乏生产技术,但可以大规模发展手工业、家庭工业和小型工业,以克服我们经济上的困难,粉碎敌寇的封锁。所以必须严格掌握原料,不使资敌。 


   4.由于敌人强行掠夺的“配给制度”,人民生产情续必会降低,购买力亦必减弱,城市工厂因野蛮的统治及原料缺乏而降低生产,所以伪币〔2〕市场必然缩小,对我之战斗力亦相对减弱。敌占城市必会呈现严重萧条的现象,引起敌经济上更多的困难。目前日寇在南洋的暂时的军事胜利,可能给以某些刺激,但这仅是暂时的。 


  5.敌人实行“配给制度”以后,一般技术人员可能离开敌占区,若干游资亦将有某种程度的转移。只要我们实施正确的政策,及时欢迎这些人员及大量吸收游资,则对我根据地工商业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凡是敌占区人士,只要不违反抗日政府的法令,我们即应允许其在根据地内开办工商业,并予以保护及便利。 


  6.“配给制度”实施以后,破产人民激烈的增加,社会发生不安与紊乱的现象,这亦将使敌伪的统治增加困难。但同时敌在无法维生的人民中,可能吸收一部分人力(特别是壮了)出国,这是值得我们严重注意的。 



          二 巩固根据地内经济阵地,反对敌人“配给制度” 



  (一)坚持正确的贸易政策,严格地统一管理出口与入口。只有统一管理出入口,才能剪断敌人经济上的封锁、扰乱、操纵与杀人不见血的经济掠夺,保持抗日根据地内的物资。也只有如此,根据地内才有贸易自由,才能主动地与敌作经济斗争。破坏统一管理出入口制度是自毁长城,无异替敌人打开掠夺的方便之门。统一管理出入口的好处,在求得以物易物,等价交换,根据地内之出口物,有随时准备出口、又随时不准备出口的自由。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则出口,差额过大则不出口。如太行山上年产核桃约五百万斤,至少可榨油三百万斤,解决食油与灯油是一个很大帮助,抵制了高价煤油的入口,也就打击了敌人的掠夺。今后生产以自足自给为原则,专供出口而易受敌人垄断的产品少生产以至不生产,集中力量生产必需品。这并不是孤立政策,而是反对敌人封锁垄断掠夺的保护政策。根据地内的物资在不妨害抗日的原则下,尽可能与敌区人民直接发生经济贸易关系,以经济关系达到政治关系的沟通。根据地不与外界发生任何经济关系,这是错误的。只注意向敌区人民贸易赚钱,而不注意根据地物资外流的限度,使根据地内物资枯竭,这也是错误的。 
  我们的贸易政策还须注意根据地内市场的调剂以及平抑物价,与操纵居奇的奸商作斗争,稳定与巩固根据地之本位币〔3〕,保证根据地内人民生活必要的安定。 


  (二)执行正确的保护税制。什么是保护税呢?就是利我大,利敌小,征以轻微之税,甚至免税,相反则重税,甚至禁止出入口。如敌我均有利,则斟酌情形征以适当之税率。除已颁之法令外,还须要认真缉毒缉私,应从一线式的缉毒缉私,转到纵深的群众缉毒缉私。主要的,入口方面缉毒及查禁化装奢侈品,出口方面缉拿私自运输根据地物资出口。各地的民兵、自卫队、村区政权,均有帮助缉毒缉私的义务。各地党应在这一工作中起领导的作用,向广大人民进行缉毒缉私的教育。在与敌人犬牙交错的游击根据地,不依靠群众是不能达到肃清贩毒和走私现象的。同时应特别严格防止缉私时可能产生的混乱。所谓缉私,只是查禁政府已经明令禁止外运与私运的出口物;对于私货不得自行没收,必须将缉私物资报告当地政府,由工商管理局、税局按照法令处理,并提一定奖额。党政军均应抽调得力的最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去加强税局缉私工作,并须建立复查制度,严格惩办贪污的税收人员及包庇走私者。对于人民团体及税收缉私人员,有成绩者必须予以名誉的及物质的奖励。在今天敌人进行野蛮的物资掠夺下,上述税收政策特别重要。 


  (三)巩固本位货币是巩固根据地经济阵地重要因素之一。 
  1.加强银行事业的经营。由于我各根据地内银行之多头,根据地内资源分布的不平衡,以及交通困难,造成各根据地物价不平衡和通货之间的某些差额。敌人尽量利用这一弱点打击我货币,而奸商也在利用此弱点作金融投机。我们应加强银行事业的经营,有计划的采用各种办法,平准各根据地货币的差额,防止敌人操纵。平准差额的办法,应是各根据地票币只在本行政区域流通。如,晋察冀边区票,即在晋察冀边区政府行政范围内行使;冀南票,即在冀南、太行、太岳地区行使。一个行政系统区域只有一种本位币,如与邻区发生经济关系时,必须经过汇兑与兑换手续。已经混用的区域,在一定时期内由各当地银行兑换本位票,并向群众深入解释。这是打击敌人操纵及金融投机者,对群众有好处。 


  2.对法币〔4〕须采取正确的措置。敌人现在正利用过去吸收的大批法币,向我根据地抛售。我们应采取适当的措置,禁止法币在市面流通,一切合作社税收机关概不收法币;但法币可向银行按一定比值兑换,私人保存法币不加限制。这是站在保护抗日根据地,保护法币两方面利益所决定的政策,也就是在抗日高于一切的原则下正确的措置。 


  3.对于汉奸票〔5〕则须坚决打击。 


  (四)认真注意发展工业。主要是发展手工业、小工业、家庭工业,必须在现有水平及条件上提高生产技术。对于增加生产,一般干部往往不重视,甚至忽视,这是把自力更生变成空洞的叫喊,不肯从实际方面去着手。在公 营企业方面,必须克服不会管理、经营及浪费的现象,切 实提高生产效率。尤其要克服某些党员与干部在公私企 业中“左”的经济主义的观点,在坚决执行劳动法和相当 的改善了工人生活的情况下,应用各种办法,最高度的发扬工人生产的热忱,认真增加生产。要承认在抗日民主政权及八路军所办理的公营事业中,应该有剩余存在。必须深刻教育工人与干部,了解工人生产的剩余贡献到民族战争,这就是无产阶级对民族对抗战的贡献,与无产阶级利益也是完全一致的。即使在私人工业中,只要雇主基本上执行了劳动法,保护了工人应得的利益,工人就应该积极地去增加生产。虽然生产的剩余为雇主个人的利润,但仍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就是间接地增加了抗战力量。特别是在今天敌人经济封锁的严重情况下,是更有其积极意义的。 


  (五)积极增加农业生产,是今天生产中最基本的任务。敌后根据地人民负担虽然比敌占区轻得多,但还是相当重的,可能使人民的生产情绪降低,我们必须及时深刻地去注意,求得适当的解决。抗日民主政府应力求减轻人民负担,保证今年不再增加。同时要加强今年春耕工作的领导,号召人民按一九四○年生产收获的标准每亩平均增加三升。只要我们在耕种时作更多的努力,这要求是能够达到的,如此,太行区即可增加粮食九万石。我们必须用最大的力量去保证这一任务的完成。尤其重要的是要我全党恳切地向人民说明:再坚持奋斗,度过今后最困难的两年,胜利即可到来。同时,也要正确地指出:五年来从未有过如今天这样成熟的有利的客观条件,胜利之求得即完全在于继续贯彻党中央的正确政策和主观的努力。所有人民、军队与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任务,就是克服困难争取胜利的最基本的保证。任何懈怠,都会推迟胜利的到来。 


  (六)在根据地内广泛地发展群众性的合作社,尤其是生产合作社,解决必需品的供给。譬如敌人残酷地封锁食盐,然而全华北根据地不产食盐者只有太行区与五台区,至于冀南、冀中、冀鲁豫边、山东,均蕴藏极富的盐质,晋西北亦有部分地区产盐,且有陕北盐供给。我们各产盐区应大量发展食盐生产,不仅供给根据地内自己使用,而且应向敌占区人民销售,解决敌占区人民食盐需要,打击敌人垄断食盐榨取资财的毒辣阴谋。同时也是打击伪币,扩大本位币市场的最好办法。 


  (七)每军分区应组织武装工作队,深入敌战区展开工作。 


  1.工作队的具体任务: 
  ①宣传我必胜,敌必败;揭发敌人“配给制度”掠夺的本质;介绍根据地的实际情形。应大量散发报纸、传单、小册子、标语等,并应着重口头宣传。 
  ②打击死心塌地的汉奸,扩大反汉奸的宣传,争取动摇分于及两面派。对于已经回心转意之汉奸,应给以抗日的公民证,在将来予以一定的保护。 
  ③打击没收敌军经营的合作社,尽量分给敌占区人民。对敌国商人经营的商店与人民集股而为之合作社,不得没收。宣传汉奸钞票必然倒台。 
  ④对于为敌蹂躏受害最深地区之人民,应以十分妥当隐蔽的方式,动员其来根据地参观,慰问救济。这对于敌占区及根据地人民,均是最实际的教育与帮助。 
  ⑤广泛争取知识分子,应采用各种具体有效办法,进行这一工作。如我根据地内著名之军政长官,秘密写信给一切公正士绅及知识分子,由工作队送交,与之发生一定之联系,团结在抗日阵线的周围。 
  ⑥调查敌占区情况,举凡伪军、伪组织、敌人掠夺情况及知识分子、士绅、商人、人民各阶层具体情形,均应详细调查,每月汇报一次。 


  2.工作队的组织: 
  ①每队以五十人为原则,队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身体强健的,真能负起光荣的宣传员、组织员、战斗员的工作任务。 
  ②每队由三人至五人成立党的委员会,负责领导一切工作。行政方面可设队长及政治委员各一人。政治上一般的应受地委领导,军分区指示其军事行动。 
  ③每队配备之干部,至少要有一两个等于地委或县级的坚强干部,要能确实掌握政策,特别是敌占区政策,每队要有知识分子干部,如能有一会日文或日语的干部更好。 
  ④工作队出发前,至少须经过一星期以上的敌占区政策的教育。其经常工作每月终由地委检查总结一次,每两三个月区党委必须亲自检查一次,切实总结经验。 


  3.工作队的活动方式: 
  ①在敌人统制较严地区,一般的应由近及远,晚出早归,避免久驻一地,遭受袭击。 
  ②武装工作队,应该是灵活的游击队动作,飘忽不定,神出鬼没;但其活动范围,应有一定的地区,以使工作逐渐得到开展。 
  太行区在二月半,工作队即应开始活动,目前须认真组织这一工作。 


 


  注 释 


  * 本文原载于中共晋绥总学委会一九四三年四月一日出版的《经济贸易与民兵的对敌斗争》上,收入本书时作了删节。 
  〔1〕太平洋战争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晨,日本未经宣战,以强大的海、空军突然袭击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主要海、空军基地珍珠港,使美国太平洋舰队遭到惨重损失。十二月八日,美国、英国对日本宣战,德国、意大利对美国宣战,太平洋战争正式爆发。 
  〔2〕伪币,参见本书第66页〔7〕。 
  〔3〕本位币亦称本币,指各解放区银行在本地区发行的货币。 
  〔4〕法币,参见本书第66页〔6〕。 
  〔5〕汉奸票是指日伪银行发行的货币,即伪币,参见本书第66页〔7〕。



 

〔出处〕 《彭德怀军事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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